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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两节”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东安县采取“三项举措”,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把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保持强有力的工作态势,严防“四风”反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明确重点,令行禁止。认真查摆在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方面“不严不实”、履职不力、阳奉阴违、庸俗化随意化等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整改落实,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做到“十个严禁”。
严格监督,强化问责。针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出国(境)旅游或变相旅游、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两节”期间重点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从严从实“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纪委集中检查内容和“十个严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违纪问题和违反“十个严禁”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东安县纪委监委 蒋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