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然而在双牌县却有位副局长,披着“马夹”开公司,企图瞒天过海,最终身陷囹圄。
2018年2月26日,双牌县纪委监委接到一封举报件,举报的对象是双牌县统计局原副局长蒋才全。2009年蒋才全通过出资参股的方式,与他人合资在双牌县成立永州华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公司”),举报人还提供了部分证据。
双牌县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可从初期调取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注册信息反映,华茂公司股东并无蒋才全。难道是问题线索不属实?正在怀疑之际,华茂公司股东中一个蒋某勇的人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相关信息资料显示,他在公司成立之时出资50万元,占股25%,是第二大股东。2015年4月开始,担任华茂公司法人代表。
此蒋姓人和蒋才全到底有没有关系?调查人员通过户籍资料调阅,发现蒋某勇是蒋才全的儿子。经过深入调查,2009年6月华茂公司成立之时,蒋某勇还在读高中,同年9月,考入湖南省某学院读大学。
一个在高中生怎么会有这么多资金投资?儿子名下的企业又怎么能证明是父亲开办的呢?为了解开这些谜团,调查人员马不停蹄。期间,调查组调阅了华茂公司大量的协议、凭据等信息资料,可2015年上面的相关人员签字都是蒋某勇。公司的其他股东都说公司是蒋某勇投资开办、管理的,蒋才全也极力否认自己入股开办公司。
难道蒋某勇有分身之术?正当调查组一筹莫展的时候,调查人员在两张票据上发现了端倪。一张是2010年12月该公司的车费报销单据,审核人员“蒋某勇”的签名是涂改过的,仔细辨认下,辨出下面覆盖的字是“蒋才全”,另一张是2011年元月的餐费报销单据,审核人签名为“蒋才全”。此两张票据与其它票据笔迹对比完全一致,说明了蒋某勇的签名是蒋才全代签的,也就证明了公司的实际管理者就是蒋才全。调查组决定立即再次调查询问相关人员。这次,其他几个股东面对调查人员的提问,也不再隐瞒了。
“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时候,蒋才全是以他儿子的名义登记的,那时候他儿子还在读书,实际投资人是蒋才全,管理公司事务、履行职责的也是蒋才全,”公司某股东说,“蒋才全在票据上签字,都是签他儿子蒋某勇的名字。”
“当时投资建厂时,我儿子回来办理相关手续,之后的一切事情,只要不需要他亲自回来办理的,一切都由我代签我儿子的名字,履行投资人的职责。”面对大量证据和事实,蒋才全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蒋某勇根本没有时间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调查中也没有发现蒋某勇管理公司的痕迹,公司中所有蒋某勇的职责都是蒋才全履行的,实属蒋才全隐形经商办企业,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的相关规定。”调查组负责人说。
调查期间,蒋才全已退出不再负责公司经营管理。2018年10月31日,蒋才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双牌县纪委监委 李国新 周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