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禾县纪委县监委对3起未如实填报《嘉禾县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信息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查处,充分起到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针对涉矿等“六大类”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嘉禾县下发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由县专项整治办牵头,联合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小组,采取重点抽查、个别暗访、分片督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按照各自监督领域,就是否按政策、按要求完全清退到位,有无存在顶风违纪、明退暗不退等现象,分别开展了落实清退情况督查,就小水电开发、煤矿入股,涉农的植树造林项目等重点领域“点穴式”督查以及涉矿类企业和市场主体股东人员信息采集情况督查。
同时,加强对各乡镇、单位专项整治督查,就各乡镇、单位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回头看”和整治查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多次组织专项督查,并就督查情况予以通报。聚焦重点领域倒查。由县纪委牵头,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召开专题调度会,要求对各自监管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核实,通过信息比对、查阅资料等方式,核实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情况,为整治查处奠定基础,确保整治工作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截至11月30日,该县在开展涉矿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129名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六大类”经营活动的情况,已完成清理退出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的有77人,涉及金额238万余元。共清查出52名公职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个人情况,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的单位,以交办函形式要求限期整改。同时,通过企业股东信息比对,发现13起问题,涉及16名公职人员涉嫌存在明退暗不退或不如实填报个人情况问题线索,涉及资金2839万余元,该县涉矿整治办按程序将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移交,并就查实的问题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前期共核查属实有关问题线索9起,其中问责8人,党纪立案1人,予以了结1起,清退违规参与涉矿等“六大类”经营性活动股份资金549万余元,其他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嘉禾县纪委县监委:雷衍红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