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纪委监委对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我们一定认真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加大对无牌、套牌车辆的追查力度。”收到衡东县监察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下发的第一份监察建议书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晓红当场诚恳表态。
事情还得从省纪委省监委五一期间纠“四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一起涉嫌违规使用公车案件说起。今年5月,省纪委省监委通过后台大数据监控筛查出一辆登记在县审计局名下的公车,5月1日出现在湘潭北,线索转交到了衡东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我在单位十多年了,根本没有听说有这样一台公车,你们是不是弄错了?”县审计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罗立华指着车牌号码十分笃定,这让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一头雾水。
“有没有可能是你们前任负责人将该公车借给别的单位长期使用?”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阳全孝思忖了一下,反问道。
罗立华略显激动,“这也不可能,前几年县里公车改革,我们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按政策目前只保留了一台公车,由县国资中心委托管理,如果有外借的公车,我不可能不知道!”
“那你们只能去交警队查一查,可能有人套用你们单位公车牌照。”阳全孝出了个主意。
罗立华意识到事态较重,为了弄清情况,迅速赶往了交警大队。一查,原来这辆嫌疑车辆曾真的是县审计局的公务用车,2000年报废,但一直未办理牌照注销手续,目前还登记在县审计局的名下。很明显该车牌号被人恶意套用了。
“虽说你们没有违规使用公车,但单位名下的公车报废后没有及时办理注销手续,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引起了不必要的误会!”阳全孝正色道。
查实套牌车辆只能是交警部门,同时考虑到这种情况县里其他单位也可能存在,阳全孝马不停蹄地将此事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委员李岳平进行了汇报。
李岳平十分讶异,低头沉思了一会说道:“虽说我们只能请交警部门协助调查,但交警部门也有职责追查此类套牌车。以前出现这种状况,我们只能向交警部门提出口头建议。现在《监察法》给了我们监察建议权,现在正好派上用场了。”
随后,县纪委监委向县交警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对该套牌车辆进行追查,同时建议县交警部门严查无牌、套牌等各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衡东县纪委监委 文慧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