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室立案20人,移送司法7人,收缴违纪金2300多万元,扫黑除恶对2名‘保护伞’立案调查”,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罗辉文说道。12月6日,洞口县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年度述职评议会议,24个乡镇纪委、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机关14个内设机构,3个县直机关纪工委,县委巡察办共54个纪检监察组织接受全县158名纪检监察干部考评。
据悉,今年来,洞口县纪委监委出台《洞口县纪检监察工作月考核制度》,建立“月考核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细化为28个考核指标,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细化为24个考核指标,实行量化积分。每月由县纪委监委根据各业务室日常掌握的情况和管理的数据,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进行评价打分,公开通报,并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同时,每季度召集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点评,直指问题,辣味十足。
为防止出现一考了之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做好问题跟踪,对通报之后仍迟迟不能履职尽责,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对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2018年,15个乡镇、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因信访举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纪律审查工作等推进不力先后受到通报批评,乡镇纪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各被约谈21人次,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被约谈或诫勉谈话。
月考核月通报季调度实施以来,通过严格考核,极大促进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履职。2018年,乡镇纪委信访举报按期报结率97.2%,同比增长32%,重复访同比下降28%、越级访同比下降20%。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立案数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8.6%。全县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8人,查处科级干部24人,移送司法15人,收缴违纪金额2565万元,成功抓获外逃12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名,收缴违纪金额及移送司法人数创历史之最。(洞口县纪委监委 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