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娄底市娄星区探索把区管干部“八小时外”表现纳入干部考察范围,通过对干部“家庭圈”“邻里圈”“社会圈”的深入考察,使组织和纪检部门能更加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各方面情况,提高“识人用人”的准确性,扫除干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
笔者认为,这是组织和纪检部门提高干部考察的“精准度”,确保真正让德才兼备者得到提拔重用的睿智之举。
众所周知,以前相关部门在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考察中,主要是看其“八小时内”的表现,一般通过与其领导和同事沟通来了解考察对象。不可否认,根据干部在单位内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来考察,确能基本上对其作出正确评判。但是,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极少数人已经越来越善于藏形敛迹,“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的行迹已是大相径庭了。
平心而论,对于干部来说,做到“八小时内”好并不难,而做到“八小时外”好却并不容易,因为在卸下职场内的“妆”后,一些人容易放松心里那根弦,更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者所“围猎”。有些人上班时谨言慎行,中规中矩,下班后却酒色征逐,放浪形骸;上班时在单位领导和同事面前满面春风,下班后在普通群众面前却盛气凌人,官气十足,甚至仗势欺人;上班时清正廉洁,一尘不染,下班后却贪得无厌,大肆受贿……近些年来,一些落马的官员之所以被称为“阴阳人”“两面人”,正是因为其在“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表现严重不一致,很多人都是在“八小时外”被拉下水而腐败变节的。所以,相关部门全面掌握干部在“八小时外”的表现,十分必要且重要。
组织纪检部门将“八小时外”表现纳入干部考察范围,着实用心良苦。试想一下,如果他们了解失真,导致提拔重用的人德不配位、才不堪用,既贻误了事业,又会对干部个人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甚至葬送其政治前途,这才真是一种令人扼腕的损失。(陈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