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最近村里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有个组长不配合工作也不交出公章,导致我村土地确权工作严重滞后,我实在没办法了,只有请纪委‘做主’了。”11月13日一大早,双牌县五里牌镇某村支部书记便急匆匆地来到镇纪委办公室。“来来来,先坐下,有事慢慢说。”镇纪委书记为村支书递上了一张凳子,请他把事情讲清楚。
原来拒不配合村内工作的是该村八组组长唐某。事件的症结源于1年前该村一组村民邓某修建新房,擅自占用了8组部分鱼塘,8组村民发现此事后由唐某出面向镇政府进行了反映。随后镇政府与司法所组织唐某、邓某等人进行了多次调解,邓某承认错误也愿意赔偿,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因双方未就赔偿价格达成一致而导致多次调解失败。期间,由于唐某性格冲动,还发生了斗殴事件,直到派出所出面调解双方才得以收场。最终双方积怨愈深,一件小事迟迟未决。现在,村里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该组长以自己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为由拒绝配合村内工作。
“你的问题我清楚了,关于邓某未通知组内占用鱼塘建房的问题是存在错误,既然他愿意认错且愿意赔偿,我希望大家能本着邻里之间互帮互助的原则各退一步,由你先行征求组内意见提出你们的要求,随后我会找邓某进行交涉,达成初步意向后再召集大家现场调处。”镇纪委书记在耐心与唐某交涉之后说道, “关于村内的土地确权工作,这是涉及全村的一项工作,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作为村民小组长你不该意气用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村民小组长属于被监察对象,因此你必须要改变思想观念。”最终,唐某认识到了事件的错误,并拿出组内公章。
自监察法出台以来,双牌县采取送上门、上课堂等方式积极开展了监察法的宣传,坚决推动监察法在基层落地生根,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发展。
“监督无处不在,监督就在身边,言行知止而定,有权不能任性的思想已在大家心中初见端倪。”该县纪委监察委负责人说。(双牌县纪委监委庾江河 周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