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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同志,现将反映你的有关问题摘要转去,请你对如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说明材料每页手写签名,如说明不实,将承担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书面说明及有关材料(及电子档)一并报送纪委办公室……”近日,祁阳县某乡镇纪委书记收到了县纪委监委发来的函询通知单。1-10月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5件,批评教育12人,谈话函询7人。
日前,祁阳县纪委监委重申《祁阳县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十条禁令”从政治纪律、办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等多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划定红线,敲响警钟。
“十条”纪律包括,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发表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泄露、扩散信访举报内容、案件调查情况等工作秘密;严禁私自处置线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延调查任务;严禁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听案情或以其它形式干扰办案;严禁违规办案,违规使用办案措施,越权批办、催办案件;严禁接受涉案单位、个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参与营利性活动或为利益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帮助;严禁以过节、人情交往等各种名义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打着领导或纪检监察机关的旗号办私事;严禁耍特权、逞威风、徇私舞弊。
“祁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铁腕正己,在狠抓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将严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摆在工作首位,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秉公执纪执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队
伍,严防“灯下黑”情况发生。”祁阳县纪委监察相关负责人表示。(祁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