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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1-10月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立案3人留置1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石峰区纪委监委 编辑:黄思哲 2018-11-23 14: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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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月共立案45人,其中,对3名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进行政务立案,依法采取留置措施1人,释放出全面从严惩治腐败的强烈信号。”近日,石峰区纪委监委“晒出”今年1-10月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成绩单”。

  拓宽渠道,深挖线索。一方面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和收集到的网络舆情中甄别、排查线索,以及从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与审计部门、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所有问题线索一律由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归口管理,同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专人管理、限时“交账”、定期“对账”机制,实现有效管控。

  狠抓重点,高压惩治。该区纪委监委聚焦重点领域,在扭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问题的同时,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特别是对清水塘搬迁、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领域中工作推动不力、责任不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确保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遗漏,通过精准问责追责,挤掉工作推进、整改落实中的“水分”。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出惩腐高压态势。

  咬耳扯袖,防微杜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一般违纪演变成严重违纪,甚至发展成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牢抓实,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1-10月,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4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9人次。(石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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