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1、停弦渡镇杉板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曹全明酒驾案。2017年11月23日,曹全明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机关当场查获。11月24日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205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7月,曹全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停弦渡镇中学副校长段金城酒驾案。2018年4月16日,段金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9月,段金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临澧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