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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群众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衡南县纪委监委出台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从举报渠道、初信初访处置、交转办件办理、重复举报和越级举报治理等8个方面,依托信息管理系统,采取查阅工作台账、平时收集情况、随机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精准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将信访举报工作考核作为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其得分折算计入年度考核评分。同时对信访举报工作问题多、成效差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或约谈。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我县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建立职责明晰的任务分解体系,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链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衡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