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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岭背湾组原村民小组长陈正球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陈正球,男,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1958年12月出生,群众,小学文化。曾于2011年1月至2016年6月担任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岭背湾村民小组组长。
经查,陈正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协助政府开展征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组集体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罪。
陈正球身为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便利侵害群众利益,且经多次教育,拒不认罪,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经区监委委务会议决定,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11月5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正球采取逮捕强制措施。(芦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