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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田县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针对驻在单位和授权监督单位各自存在的问题,分别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6份,以此督促问题整改,促进作风转变。
向监督对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党纪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该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执法执纪“利器”的作用,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执行党纪法规有偏差,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瞄准病根,去除病灶,以问题为导向,及时下达《纪检监察意见书》来推动问题整改,促进作风转变。
据了解,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在聚集问题的基础上,深思一层,深挖一尺,瞄准风险点,对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总结出日常问题26类84个,重点问题22个,然后根据各单位情况“对号入座”领问题,增强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不抓落实,搞“走过场”等问题,各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等事项,通过电话提醒、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实行整改落实全程督办。截至目前,该县今年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至33个单位的89个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均得到了整改落实,成效明显。(新田县纪委监委 李岩 邝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