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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愧难当”“以我为戒”……庭审现场变身警示教育课堂!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永顺县纪委监委 编辑:黄思哲 2018-11-12 1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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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立冬,永顺如期迎来降温降雨双打,而在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里,一场别开生面的廉政警示教育课,让不少干部感慨道,立冬不冷!

  11月7日,永顺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群及营林站原站长杜昌军涉嫌贪污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3月12日,杜昌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因杜昌军违纪违法案件系永顺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案”,且案件牵扯县林业系统多名领导干部包括该局前后两任主要领导的违纪违法问题,而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

  庭审资料显示,2015年至2017年,罗群伙同他人分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骗取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共计149万元,其中罗群个人分得56万元;2012年至2017年,杜昌军伙同他人分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骗取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共计297万元,其中杜昌军个人分得133万元。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罗群用“羞愧难当、罪有应得”8个字为引,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刻剖析,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杜昌军被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罗群因有自首情节,被县人民法院一审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两人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廉政警示教育课堂被搬至庭审现场,全县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72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让最直观、最具震撼力的庭审现场成为警示教育新课堂,是我县纪委监委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的又一举措。

  法庭上,检察机关正义的起诉、审判机关公正的判决及当事人痛心疾首的忏悔,无不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地感受到违纪违法付出的沉痛代价。“零距离旁听庭审,看着以前熟悉的同事走上被告席接受审判,这比参加任何警示教育都更让人感到震撼和触目惊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务必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走出庭审现场的县林业局一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罗群在庭审中痛悔过去:“我自被立案审查以来,通过监察委和司法机关办案同志耐心细致的政策法律教育,我对自己的犯罪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剖析,教训是极其沉痛的……”他说:“这些年来我个人放松思想改造,现实中没有经得起考验,我由一名领导干部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追悔莫及,深感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我愧对党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愧对林业局的同事,愧对了关心、爱护、帮助过我的各级领导,愧对我的父母。为支持我的工作,减轻我的负担,父母双亲多年来在经济上一直是慷慨大力支持,让我衣食无忧。而我反倒犯了经济错误,令他们蒙羞,我深感对他们的愧疚,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政治生命已经终止,今后的命运等待着今天的判决……希望大家将我当做反面教材,不要让悲剧重演……”

  杜昌军当庭说:“人私欲膨涨,终成金钱奴隶。国家给我的待遇已经够养家糊口了,理应好好地回报国家,好好地为人民服务,当一个脚踏实地的人民公仆。可是,我自己不知足,应验了一句古训:‘人心不足蛇吞象’、错误地认为‘有钱就是老大’。自从任命营林站站长以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慢慢地发生了变化,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受身边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左右,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错误地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内心世界开始发生变化,开始讲吃、讲穿、讲排场,但凭自己的工资能吃什么能穿什么,想来想去,想到了把自己主管的项目拿来自己做。还错误地认为,自己管的项目自己做和别人做还不是一样的,只要自己把项目做好就行。殊不知,我的这种行为是违反党纪国法的。现在想来,我做的一切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应验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的道理……你们要以我为戒,警钟长鸣……”

  罗群和杜昌军各自长达10分钟的陈述及忏悔,是发自肺腑,尽管这悔悟来的有点晚。这些话于他人而言也许轻于鸿毛,但对罗群、杜昌军而言重至千斤,个中酸楚,也正是警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清醒剂。

  执纪者说:

  罗群、杜昌军贪污案的教训深刻而沉痛,无论对国家、组织还是当事人个人及家庭,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代价十分惨重。县纪委监委运用查处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目的就是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和治本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不断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真正让警示教育效果实起来,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永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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