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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次“办信”经历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郭鹏程 编辑:黄思哲 2018-11-05 11:43:4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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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件,你们到底有没有下村里去核实?”

  “核实过,但是是通过电话核实的。”

  “有电话录音吗?”

  “当时通过电话找村干部曾主任及被举报人询问了基本情况,但没有录音。”

  “没有录音,没有照片,没有做笔录,又没走访调查,你们怎么能轻易下定论?!”“工作出了问题就是我们的失职。马上成立调查组核实情况,该处理的处理,该回复的回复,任何人都不要有偷懒的思想,一定要把这个信访件办好,要让群众满意。”

  面对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片区工作组徐组长的质问,办案人员哑口无言。

  这是我参与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片区工作组协同办公、处理一起信访举报件时的情景,一次平常的工作配合,却给我带来一场深刻的思想和作风教育。

  原来,樟市镇纪委在接到县“互联网+监督”办公室转交的关于反映“樟市镇阳某有车有房还是贫困户”的信访举报件后,相关工作人员在初次调查中,未深入一线核实相关情况,在调查取证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得出信访举报失实的结论,导致信访人对回复不满意而重复举报。

  虽然主要责任在于阳某本人隐瞒了部分事实及村干部曾某也未如实向镇纪委反映阳某的家庭情况,但承办人员工作作风问题却十分突出。

  在片区工作组组长的调度下,片区工作组工作人员分成两组:一组找被举报人阳某做笔录,一组下村到阳某家里核实其家庭情况。

  经核实,被举报人阳某家2014年秋季新盖了两栋房子,一栋两层半,一栋一层楼的平房,均贴了瓷砖,做了简单的装修。2017年11月,阳某又购买了价值六万元的小轿车。根据贫困户纳入标准,阳某显然不符合贫困户条件。那这是怎么回事呢?据了解,原来是村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在最初评议阳某的母亲侯某为贫困户时,因侯某没有农户代码而无法办理后续手续,为了图省事,将阳某母亲的名字换成了阳某妻子的名字,直接导致贫困户性质发生改变,把不符合条件的人纳入贫困户。

  最终阳某的贫困户资格被取消,违规享受的资金也依法上缴国库。同时镇、村干部6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分,镇纪委相关责任人因工作不实被约谈。

  仔细回想,这次信访件的办理给了我们一次鲜活的现场警示教育:如果不是徐组长对经办人员的连串质问,我们很有可能犯下大错,既可能工作失职失责,更可能影响群众心目中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再说扶贫无小事,件件都是关系到民心向背的大事。纪检干部作为执纪者,群众的举报不仅考验着我们的业务能力,更拷问着我们的工作作风,工作作风不实,不用心,不仔细,得到的结果自然经不起群众的检验,得不到群众的满意。我们只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按程序按规矩,实事求是,不推测、不臆断,才能为群众办好事。(桂阳县方元镇 郭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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