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程同志,县委巡察组在你单位巡察中了解到,你分管的党建工作在政治学习这块欠账较多,是否已进行了整改?”桃源县纪委常委肖岗在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开展巡察问题整改督查时问道。
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在中央、省、市、县开展巡视巡察工作中交办、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统筹协调、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据悉,该县在整改中将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落实的有力抓手,要求基层党组(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始终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落实政治巡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销号管理,有效推动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此前,该县对上半年8个被巡察单位发现的问题,和今年中央、省市巡视巡察交办的涉及我县的问题,制定了整改督查方案,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纪委(纪检组)负整改全过程监督责任。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线索管理难问题,该县县委巡察办及时建立《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台账》,实行一本账管理,对移交县纪委监委重点人线索一月一清底,逐个销号;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对移交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和事项限定办结时限,办结不到位的,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问责处理,确保整改责任不落空。
截至8月23日启动第四轮巡察,桃源县已完成16个县直部门、8个乡镇的巡察任务,整改反馈问题117条,立案7件、党政纪处分7人。 (桃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