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中秋、国庆,郴州市纪委用十条纪律划“红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郴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黄思哲 2018-09-26 16:05:03
时刻新闻
—分享—

  中秋、国庆临近,为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廉洁过节,近日,市纪委市监委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划出十条纪律“红线”。

  全市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两节”期间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抓细抓实,抓出实效,坚持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铭记于心、落实于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对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纠正。

  “双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要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对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保持高度敏感和警惕,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严到底、不能让。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既要抓住面上的“四风”问题不放,又要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和部门,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

  市纪委市监委、市作风办将组织力量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违规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工委)要对标市纪委市监委、市作风办做法,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的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郴州市纪委监委)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