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安徽鸠江区童馨幼儿园学生吃的鸡腿发臭,大米已霉变生虫,还使用过期一年多的调味品。根据网上视频,大米袋子里爬满了虫子。安徽鸠江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并将追究涉事责任人责任。(9月24日《新京报》)
大米里爬满虫子,鸡腿是发臭的,使用的调味品已经过期一年。这样的幼儿园连起码的良心都没有了,被虫子爬满的是大米更是良心,发臭的不仅是鸡腿更是监管滞后,过期的是调味品更是舌尖安全承诺。当地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目前采取的措施是,让幼儿园停止办学,全额退还收缴费用,等待涉事人员的是法律严惩。
问题是,这样的执法是完美的吗?不仅不是完美的,而且是存在问题的。监管部门再次输给了“大米里的虫子”和“发臭的鸡腿”,当监管和执法总是输给“大米里的虫子”和“发臭的鸡腿”的时候,暴露的问题已相当严重。监管滞后,让舌尖安全隐忧“很受伤”“很心痛”。
最近这段时间,涉及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事件,一拨接着一拨。从江西“发霉的营养餐”,到上海的“疑似过期一年的月饼”,再到某地“流鼻血的学生”,让安全隐患敞开了伤口。每一起事件,起初发现问题的都不是监督管理部门。有的是媒体记者发现的;有的是学生家长发现的;有的是正义人士举报的。
有句老话说“隔行如隔山”。对于校园食品安全,对于校园环境安全来说,记者就是门外汉,家长就是门外汉,正义人士就是门外汉,他们都属于“隔行如隔山”的群体。“隔行如隔山”的群体都能发现问题,监督管理部门为何就不能发现问题?监督管理部门是“门内人”,按说他们监督起来更加得心应手。遗憾的是,恰恰是这些“不隔行”的人,却没有发挥“门内人”的作用。
就像被媒体曝光的安徽省这起幼儿园食品事件一样,为了获取证据,有学生家长冒着危险,“翻墙头”深入幼儿园探查真相,他们看到了厨房里“爬满虫子的大米”“发出臭味的鸡腿”“过期一年的调味品”,才有了此次黑暗曝光。难道,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只能依靠家长“翻墙头”?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从正门进入检查,何以还是逼着家长“走偏门”的“翻墙头”?这是值得好好反思的。“爬满虫子的大米”“已经发臭的鸡腿”“过期一年的调味品”,这些不合格的原材料究竟何来?恐怕,只是处罚幼儿园是不够的,这暴露地还有问题食品销售渠道的嚣张。
事后的处罚是必须的,但是请记住舌尖安全的维护,最重要的在于不让“臭鸡腿吃进肚子里”。 监管部门,为何又没有跑赢“幼儿园里的臭鸡腿”?只是幼儿园没有良心?不,监管部门只有多走走,常看看,严格控制食品来源渠道,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让孩子们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家长才不会去“翻墙头”。
文/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