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将受处分人员的案卷、工资发放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等资料找出来我们查阅。”近日,东安县纪委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组工作人员来到县民政局,向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明来意。
工作人员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后,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情况:东安县民政局周某于2017年8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但并没有按规定办理降工资手续,希望县民政局切实整改。
为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今年8月以来,东安县纪委组织检查组对全县2016年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在这次检查活动中,东安县纪委检查组主要采取“八查八看”的工作方法:一查送达回执,看是否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二查相关会议记录,看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是否将处分决定在适当范围内宣布;三查相关任职文件,看是否及时降低了职务层次;四查受处分人的工资调整审批单及所在单位的工资发放表等材料,看是否及时降低了工资、津(补)贴等,查受处分人的工资调整(晋升)审批表,看处分期间是否按照规定晋升工资;五查受处分人的年度考核表,看是否有不按规定确定考核档次的情况;六查行政处分解除,查解除处分决定书等材料,看是否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七查恢复党员权利相关材料,看是否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八查受处分人的人事档案,看是否将处分决定等材料及时入档。通过对全县34个单位的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办案单位对公职人员处分后,没有按要求对被处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合格)的评为称职(合格);二是个别单位对公职人员受到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没有到人社局办理降工资手续;三是个别公职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办理了调工资手续。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发整改函18份。
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要严把处分决定的“执行关”,严格履行宣布送达手续,切实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落实到位。(东安县纪委监委 王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