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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后,刷屏朋友圈。不少人可能感到疑惑,《条例》不是2015年才修订的,怎么时隔三年又修订呢?
其实,此次修订的《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是一脉相承的。2015年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对原条例进行了重大修改完善,为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六大纪律”底线,列出了明确的“负面清单”。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近年来管党治党实践的新发展,包括“污蔑英雄”“ 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等一些新型违纪行为的出现,迫切需要及时更新这份“负面清单”,进一步筑牢纪律的堤坝,才有了这版新修订的《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执纪“越往后越严”,个别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感觉“不适应”,有的抱怨规矩太多、纪律太严,有的责备纪委管的过宽、抓的太细,有的感慨要求太严、过的太累,还有的心无敬畏、以身试纪……通过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震慑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正是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政策。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贯彻“严”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些事我们党一直都在做。
手握戒尺,眼中有光。对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一定要心存敬畏,敬畏纪律、敬畏规矩,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而一旦把严守铁的纪律转化成了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这样,你会过的更加简单、更加轻松。(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