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江夏村村委会原主任徐观清,在向贫困户发放产业扶贫奖补款时,以“回扣”名义收取4000元现金;上饶市信州区在收取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费的同时,还对每辆车违规收取230元的年检费和服务费。(8月20日人民网)
上述材料中徐观清、上饶市信州区在要“回扣”、收取服务费的时候,俨然皆将手上的公权力变成了个人和单位“吃拿卡要”的私人工具,如此公私不分、滥用权力实在令人所不齿。无独有偶,诸如此类党员干部“吃拿卡要”的案例还有很多,就在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就刊发了一篇名为“甘肃一村主任向贫困户索2万辛苦费被举报见势不妙退还”的文章。所幸的是,“吃拿卡要”者最终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官方媒体将这些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就是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有所警惕,切不能将“公权力”用在自己身上而让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
胡适先生曾经说过:“人有揽权的天性,亦有滥用权力的野性。”西哲也说过:“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分析材料中的两起案例,无论是个人还是某些机关单位,他们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的“吃拿卡要”,除了他们自身思想道德滑坡、党性修养全无、公私不分等因素之外,权力在运行过程中不透明、不受监督和政务不公开是他们暂时成功获利的关键。因此,权利在谁的手里,谁当权,接受监督就是有必要的,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身为一名党员干部,也要自觉的接受监督,有的人,不能正确对待监督,或者只是习惯监督别人,甚至某些党员干部身居重要岗位,对自己持有不同意见或提过意见的人,还将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意图逃避监督,拒绝监督,这其实都是非常危险的,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来,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进行了监督全覆盖,没有人能成为监督的“漏网之鱼”。
反腐没有休止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每一起案例的发生,都是一记难得的教训,我们要从教训中汲取经验,让经验更好的服务于工作。公权力岂能为“吃拿卡要”的私人工具?答案当然是不能。(常宁市纪委监委 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