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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纪委,对弄虚作假的纪检干部严肃追责,没查清的细节问题请继续督促,如对答复存在异议我再来找。”“随时欢迎,承办部门在办前、办中及办结后会及时联系反馈。”这是8月 9日发生在娄底市纪委信访室接访干部与来访群众促膝交谈的一幕。
2017年5月,涟源市纪委将上述举报人反映问题的信访件交办至斗笠山镇纪委。镇纪委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12月9日向举报人反馈答复了初步的办理结果,举报人对反馈情况基本认可,但提出要将该村某征地拆迁款调查清楚后,再在反馈意见表和息访承诺书上签名。因该信访件已超过办结期限,镇纪委书记曾某弄虚作假,安排经管站站长肖某在反馈意见表和息访承诺书上冒充举报人签字,并将相关资料报涟源市纪委信访室申请办结,造成不良后果。2018年4月16日,曾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肖某被责令作出书面检讨,释放出严防‘灯下黑’,自家人违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自2018年3月出台《娄底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办理告知反馈工作办法(试行)》以来,市纪委监委已对1812件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电话回访,对抽查中发现的成效不明显、申请复核复议不及时等情形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了通报批评。(来源:三湘风纪 作者:曾琨洋 吴爱军 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