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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8月3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陈尽美) 为创新创业培训模式,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管理,日前,省人社厅印发了《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机构管理、实施标准、教学管理、师资管理、补贴资金的申领和拨付等方面对我省创业培训进行了规范。
《办法》所指创业培训包含“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等相关创业培训课程。
《办法》指出,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小微企业创办者(含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群体(含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及强制戒毒人员)。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同类别创业培训课程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补贴。
《办法》明确,创业培训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000元/人次,“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300元/人次,创业模拟实训不超过1300元/人次(其中10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不超过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后续服务支持),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1300元/人次(其中10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不超过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后续服务支持),“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后续服务补贴不超过800元/人。
据悉,《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