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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捍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纪检人义不容辞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长沙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蒋晓楠 编辑:洪政 2018-07-20 09: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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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会犯这种低级的、原则性的错误!”市民唐某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懑之情,“虽然我还并没有遭到什么打击报复,但是我的个人信息到底是怎么泄露给投诉对象的呢?”

  “请您不要着急,先喝杯茶,我们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进行调查,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我递上了一杯热茶,对唐某安慰到。

  这是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第一次接到信访举报案件,也是第一次与举报人面对面的询问情况,处理起来还略显生疏。“晓楠,群众利益无小事,尤其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你一定要仔细询问、记录清楚,为我们下一步调查打好基础。”在纪检组长杨立书记的指导下,我们一步一步将事件理顺摸清。

  就在前段时间,市民唐某在县政府网站上写信投诉星沙某小区大门违规占道的问题,不久,唐某却接到该小区物业打来的电话,要求与他协商解决此事,唐某怀疑自己个人信息被泄露了,这才出现上面这一幕。

  县政府网站由数据中心负责日常维护和信件的分发,我们首先来到数据中心调阅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就网站举报件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经过调查,数据中心曾多次要求各承办部门在处理政府网站举报件时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并下发了关于举报者隐私排查的通知。在排除了数据中心泄露信息的可能后,我们顺藤摸瓜,追查到信访举报件转交到的具体职能部门进一步开展调查。通过询问和查阅信息记录,证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是某局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将唐某的个人信息泄露了出去。通过谈话该名工作人员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唐某进行道歉,唐某表示谅解,还专门发了信息对我们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和感谢。

  一件看似很普通的信访件就这样得到了解决,我相信在日后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像这样的信访案件还会有很多,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哪怕是再小的问题,也要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当今社会,很多人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敢于挺身而出,揭露违纪违法事实的举报者并不多见了,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份勇敢,大力倡导这种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同时,更应给予举报人应有的保护,对于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要坚决说“不”,要给群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让他们敢于、乐于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这正体现了我们纪检人执纪的决心和诚意。(长沙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蒋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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