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相关官员在近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1年11月启动以来已实施了7年,目前已覆盖全国29个省(京、津、鲁单独开展了学生供餐项目)1631个县,受益学生达3700万;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1248亿元,并安排3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学校食堂建设,试点地区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到目前已达到76%,大大提高了供应安全、卫生、营养饮食的能力。(7月10日 光明网)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学生营养餐既要有营养更要保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随着学校生源的增加和寄宿制学生的增多,部份学校食堂管理的后勤工作社会化,食品安全隐患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学校的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不断触痛了公众的神经。究其主要原因是学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常态化监管不到位。个别学校主要领导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学校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识不清、管理不到位,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堂存在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中没有坚持索取并存留相关的证明文件、冷藏食品没有分类且生熟未分开储存、食品留样不规范、存在超加工经营能力供餐的现象;部分学校存在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情况,不少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消毒方式和具体操作不清楚,等等。如湖北通城县鄂南外国语学校给学生发长霉的面包事件,就暴露出该校食堂进货把关不严、进货查验制度形同虚设。又如安徽宿州市萧县教体局因部分学校供应的学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测合格后恢复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时试喝事件,凸显了营养餐的食品安全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体育部门应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监管部门专业优势和主管部门行政资源优势,形成监管合力。经常性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要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只有落实好网格化、痕迹化、台账化的日常监管要求,坚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到日常监管不放松,让常态化监管发挥全天候效用,才能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才能确保学生营养餐既有营养又安全卫生。
文/王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