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5日讯(记者 卢欣)6月4日下午,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的目标。
《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接污染防治和精准脱贫攻坚战,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湖南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方案》强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突出保护,留住乡愁;注重长效,建管并重。
《方案》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实现村镇规划编制全覆盖;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基本建立日常保洁机制;85%的农民用上卫生厕所,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中心城市城区和长株潭经济强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全面提升,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城乡复合发展县市区人居环境治理有较大提升,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扶贫开发县市区在保证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8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左右。
为此,《方案》列出七大重点任务,分别是——
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较大规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河道水面漂浮垃圾进行清理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和“垃圾围坝”。2018年,新增对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2400个左右,全省对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基本达到90%;2019年,基本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垃圾治理任务。
二、积极开展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2018年,完成110万户卫生厕所改造(新建);2019年,完成110万户卫生厕所改造(新建);2020年,完成142万户卫生厕所改造(新建)。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示范;2019年,具备条件的村基本完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8%;2020年,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50%左右。
四、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8年,畜禽粪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1%;2019年,分别达到70%,83%;2020年,分别达到75%,85%。
五、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落实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实施“湖湘农民新居工程”“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农村美化绿化气化工程”。2018年,完成1.8万个自然村道路建设,完成300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19年,完成1.5万个自然村道路建设,完成200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覆盖工作任务。
六、全面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坚持“统筹编规划、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推进“多规合一”。2018年,部分县市率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2019年,基本实现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2020年,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七、持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助、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