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回应11条网友写给河长的留言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肖凤姿 见习记者 陈达元 编辑:洪政 2018-04-29 09:26:44
时刻新闻
—分享—

  相关链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回复11位网友写给河长的留言

  红网时刻4月28日讯(记者 肖凤姿 见习记者 陈达元)4月27日,网民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河长提交的11条留言,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积极交办下有了回应。

  为深入贯彻宣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部署,湖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共青团湖南省委联合省委网信办、省水利厅、省检察院等单位共同主办“我是‘河小青’·美丽湖南行”系列活动。

  同时,为进一步动员全省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河长制实施,让社会各界加入到全民治水行动中来。3月22日,红网《问政湖南》正式开通了河长留言板,网民对河长制有什么疑问,在河湖保护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可以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河长提交。

  截至目前,《问政湖南》河长留言板已收到57条网民留言。所有留言,栏目已转交湖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处理。昨日,已收到来自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11条回复。

  留言精选如下:

  【网友留言】:盼有人清理靳江河边上的“僵尸船”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转岳麓区检察院民行科回复:经岳麓区检察院到现场核实,确实存在僵尸船。下一步岳麓区检察院将与相关行政部门联系,继续跟进调查。

  【网友留言】:蓝山县土市乡社背村水能坝附近小作坊排污水入湘江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转永州市检察院民行处回复:经查,网友反映的小作坊为塑料颗粒厂,企业主欧某是土市乡社背村人。该厂主要从事塑料加工,将收取的塑料袋、水泥袋、编织袋等塑料产品通过清洗、切割、溶解、冷却成型等工序加工成塑料颗粒包装销售。企业主欧某在未办理环保部门的环评手续及其他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兴建生产,将生产的废水直接排入河流,对河流下游的用水和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

  案发后,当地政府及环保局迅速到现场调查,目前该厂已经被环保部门强制停产。蓝山县院已经要求环保、水利部门及当地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积极履职,一经发现类似事件,严格依法处置。

  【网友留言】:请整治茶陵县洣水河里的非法电鱼行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转茶陵县检察院民行科回复:经联系,举报人于4月17日上午到达茶陵县检察院接受书面询问,获知网友所举报反映的情况(有人在洣水河进行电船击鱼)确实存在,且没有看到县职能部门进行渔政执法。

  茶陵县检察院民行科下一步准备利用晚上的时间(天气适宜捕鱼)进行摄像取证、固定有非法电捕鱼的证据,然后对县畜牧水产局书面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

  【网友留言】:湘乡市金石镇石坝村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里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转湘潭市检察院民行科回复:湘乡市石坝两个猪场污染一案已实地调查。一、安泰牧业系十多年前由宋文汉引进的村企业,现由张某父子承包经营。原已建一个净化池,已投放藻类植物,现场无浓气味;根据群众要求,正在新建两个净化池,限60日完工。张某说经三次净化后的水质会跟正常池塘水一样。畜牧、环保等职能部门多次现场督查。张某说手续完备,已要求湘乡市检察院进一步核实是否属实;二、关于张红武猪场,经向村民王承联了解,已停业,现场未再排污,也未见明显污染源。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