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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3月26日讯(通讯员 蒋从武 唐小波)3月23日,蓝山县林业局联合湖南省高速交警查处一起非法运输野生蛇类案。
当日晚9点,蓝山县林业局接到湖南省高速交警蓝山大队通报,在永蓝高速蓝山南风坳收费站,查扣了一台湖南邵阳到广州的客运大巴,涉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县林业局森保执法人员火速前往案发现场开展执法。经现场勘查,在客运大巴车底部货厢内,将蛇用编织袋打包,装在塑料筐内与旅客行李混装在一起,经森保人员鉴定,有黄金条、老鼠蛇、眼镜蛇等野生蛇类,均属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计7箱,约100公斤。
经调查询问,当事司机无法提供野生动物运输证明,据司机交待,货主没有随车,箱内货物是托运的,自己并不知道是野生动物。县林业局依法认定当事司机为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将其运输的蛇全部没收。
为使查处的蛇类尽早回归大自然,24日早上,蓝山县林业局森保工作人员和县电视台记者一起,将查处的300余条野生蛇全部进行野外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