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3日讯(记者 易添麒)有着全球第一的柑橘种植面积,每年所需的橙汁却有七成以上需要进口,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尴尬境地于此可见一斑。据此,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学武建议,从减轻增值税税负入手,让相关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帮助中国食品企业在国际市场一展拳脚。
2017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农产品(含粮食)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这一改动体现了国家对减轻关系民生基本行业税收负担的重视,但与此同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却面临‘高征低扣’的窘境,负担的增值税税负高于其他加工业。”张学武说。
张学武介绍,农产品深加工行业除了《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范围外的农产品,均按17%的税率计提销项税额。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的原材料一般为初级农产品,目前按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销售时,深加工的农产品按17%计算销项税额。这样一来,深加工农产品销项税率比进项税率多3~4个百分点,而其他行业进项税率与销项税率都是17%,税率差为零。因此,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而言,即使没有实现增值,即原价进,原价出,也会因该征收方式负担几个点的增值税。
据此,张学武建议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收政策,降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销项税率,比如采用单一税率,统一按照11%增值税税率征收。
据了解,运用税收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许多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食品深加工业税负都比一般加工业轻。法国、德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等农产品深加工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实际农产品税率均在7%以下,部分国家甚至实现了食品加工零税率。“全球十大食品企业中,中国企业还没有一席之地,百强企业的占比也很小。相信降低增值税税负后,会有更多有竞争力的民族食品品牌在国际市场脱颖而出。”张学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