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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7年第55号)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7-12-25 1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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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等13大类食品共计526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514批次,不合格饮料12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12批次饮料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检验项目和检验机构为(详见附件1):

  湖南省吾爱吾佳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奶味茶(茶饮料)检出咖啡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初检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复检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道县桃花岭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桃花岭山泉)、桃江县莲花山泉水厂生产的莲花山泉饮用水、桃江县向阳花禹之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禹之泉纯净水、桃江县竹乡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竹乡山泉、攸县自来水公司纯净水厂生产的方方壬包装饮用水、新化县雪峰长寿山泉水厂生产的粗石长寿山泉和娄底旭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骄包装饮用天然泉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新化县石井山泉水厂生产的石井泉包装饮用水、梅山冰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山冰泉包装饮用水和新化县梅山龙宫山泉水厂生产的梅山龙宫山泉水均检出余氯(游离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新化县润鑫山泉水厂生产的秀岩山泉饮用水检出耗氧量(以O2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长沙、株洲、益阳、永州、娄底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长沙、株洲、益阳、永州、娄底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514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3大类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x 
附件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3大类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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