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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7年第48号)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7-11-30 14: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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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230批次肉制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17批次,不合格13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13批次肉制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检验项目和检验机构为(详见附件1):

  安乡县何渔婆食品厂生产的手撕酱板鸭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初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安乡县珊珀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海林酱板鸭和酱板鸭均检出总砷(以As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初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长沙廖胡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脆骨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南春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串(牛肉味)、烈火烤脖和烈火酱脖均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南芷江和翔鸭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鸭脯(酱卤肉制品)和香辣鸭肉(酱卤肉制品)均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初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怀化市红一帆多味酱板鸭食品厂生产的酱板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长沙市万时红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香羊肉味肉串(55克)、烤羊肉味肉串(10克)和烤香牛肉味肉串均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初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长沙、岳阳、常德、怀化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长沙、岳阳、常德、怀化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肉制品217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2. 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附件2 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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