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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意见 鼓励流转林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钱娟 编辑:马丽红 2017-11-22 09: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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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钱娟)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健全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到2020年,全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将发展到2万家,林业规模化经营面积达30%以上,山区农民林业综合收入有望实现年均增长10%目标,全面加快生态强省建设步伐。

  意见指出,将稳定林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明晰产权,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林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探索开展进城落户农民集体林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

  根据意见,将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秩序,鼓励林权有序流转,采取建立引导基金、抵押贷款林权收储担保奖补、直接补助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鼓励流转林地向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集中。鼓励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

  此外,意见提出推进林业多种经营,鼓励发展林药、林菌、林菜等林下种植和森林观光、生态休闲、生态康养等森林旅游,鼓励发展林下产品的加工、流通和销售业,延长产业链。鼓励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主导产业,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做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鼓励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森林康养、林业碳汇、林下经济等林业新业态,充分释放林业资源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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