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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计划中,2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2批次
(一)饮料1批次
被抽样单位湖南韶山滴水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滴水洞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2017年7月26日,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要求。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
被抽样单位湘潭市雨湖区雅旺食品厂生产的原味葵花籽,生产日期:2017年8月29日,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要求。
二、食品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2批次
对此次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交予各承办单位核查处置,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使用,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追根溯源,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处理完结后由市局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上述食品检验机构为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深圳中检联监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