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聚焦群众关切开展“大整治”,开创了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的新局面。
专项整治,又称为专项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治理,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某个行业、某类产品暴露的风险隐患,就其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的集中打击或整治行动。全国性专项整治因其规模宏大、声势浩大、影响巨大,又称为“大整治”。
古人云:“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全国性“大整治”的着力点都是群众的关注点。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和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内容的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为内容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开展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等等,及时回应了群众的关切和期盼,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大大提振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柴米油盐酱醋茶,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食品是否安全,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深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也最需要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在食品领域,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等产品为重点,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村等区域为重点,以网上销售服务等新兴业态为重点;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违法广告等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在治理手段上,注重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衔接配合。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了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了一批“黑工厂”“黑窝点”,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群众从身边的专项治理中感受到市场的规范与变化,进一步增强了获得感,提升了满意度。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大整治”逐步实现了“三个转变”:由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向主动排查、预防为主模式的转变,由重视终端产品的整顿向关口前移、注重生产经营全过程覆盖的全链条治理的转变;整治方式由分散化、碎片化向集成化、系统化转变。与此同时,“大整治”既尊重公民参与权、表达权,又尊重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2015年银杏叶专项整顿和2016年药品临床试验数据造假的专项治理,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及时、全程公开相关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尊重权利,也凝聚起人民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的智慧和力量,加快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进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