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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7年第31号)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7-09-14 1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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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等9大类163批次食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食品150批次,不合格的食品13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13批次食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检验项目和检验机构为(详见附件1):

  (一)餐饮食品:长沙市开福区陈开包子铺(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江景阳光 102号)销售的荞麦馒头和银丝卷均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平江县城关镇亿人忆锅自动回转小火锅店(地址:平江县城关镇南街新华书店对门平辉大楼二楼)销售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豆制品:平江县世纪福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平江县湘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皮豆干(香辣味)、脆皮豆干(泡椒味)和脆皮豆干(五香味)均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糕点:双峰县江南饮料食品厂生产的湘旭东熟食(湘式挤压糕点)(26克)检出霉菌和酸价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湘旭东熟食(湘式挤压糕点)(168克)检出菌落总数、霉菌和酸价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长沙市雨花区湖南高桥大市场新平江熟食贸易商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大市场酒水食品城23栋11号)销售的平江县永康食品厂生产的阳光伴侣(湘式挤压糕点)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酒类:常德八百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百里洞庭缘酒(51.8%vol)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初检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四)饮料:双峰县龙脉山泉水厂生产的龙脉山泉水(桶装饮用水)、双峰县华天绿色食(饮)品厂生产的龙王山泉(桶装饮用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碎冰冰风味饮料(雪梨味)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长沙、岳阳、常德、娄底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长沙、岳阳、常德、娄底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150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 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酒类、饮料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2. 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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