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金山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安徽淮南设立“黑作坊”,通过在香料中添加罂粟壳粉末的方式制成“香料王”(用于制作淮南牛肉汤),并在网上开设淘宝商铺、微信商店,通过网络联络支付、快递邮寄等方式对外销售。2017年年初,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侦破“淮南牛肉汤特产商会”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现场查获大量含有罂粟壳粉末的香料,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对于罂粟壳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其毒性虽不如鸦片、海洛因,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却是一种能够引发众多不良反应的潜在毒品,危害之大不可小觑。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却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众多餐饮商家的食品中,通过生产加工到销售供应,再飞入寻常百姓家,潜入百姓餐桌,这怎能不让人心有余悸?
我国对罂粟壳的种植销售有着严格的规定,除了用于制药原料之外,个人不允许非法种植,更别说私下交易用于餐饮行业了。然而,这种国家明令禁止的准“毒品”,竟然可以通过各种线上线下的销售渠道一步步躲过监管,走上餐桌。这固然不乏商家有瞒天过海之术,但更是原料提供商为虎作伥,才让违法添加罂粟壳成为百姓的“盘中餐”。
治理“舌尖上的罂粟壳”,一直都是禁毒工作的一部分。然而,在餐饮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成分,近年来,不时有类似消息曝光。
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等成分,须多方发力共同铲除。一方面,从此前国家总局通报来看,违法添加罂粟壳的似乎全是餐饮店,没有一家批发商。或许是因为本次通报的对象就是餐饮单位,又可能是有关部门正在深挖其背后来源,尚未完成侦查工作。但必须要说,如果只是惩罚餐饮服务端,而不顺藤摸瓜,严惩背后的生产和批发商,执法行动仍只是行在半路,并未大功告成。必须切断销售链条,对公开或变相地销售罂粟壳粉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另一方面,将罂粟壳违法添加到食品之中,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此,有必要让现实的严厉法规与监管能力,体现在处置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中,令蠢蠢欲动者心怀忌惮。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明知罂粟壳粉对人体有伤害,为了留住食客,有些餐饮从业人员不惜铤而走险,完全无视职业道德。对这种行为,要用禁毒之决心加以遏制,对于终端使用罂粟壳违法添加的餐饮经营者,决不能姑息了事;对违法添加罂粟壳的餐饮经营者、厨师等要依法惩处,并通过行业约束,终身禁止从事餐饮业,以增加其失德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