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李楠) 5月18日,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度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状况》。质检总局表示,2016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对151563批、4.69亿美元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检验监管,批次同比增长45.4%、货值下降2.1%。其中,2016年,共对88批次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退运,对161批实施销毁。
据了解,2016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及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严把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关,积极服务新业态发展,促进进口贸易便利化。
数据统计显示,2012年至2016年,全国食品接触产品进口量由1.5万批猛增到15万批,而平均每批货值则由1.6万美元下降到0.3万美元,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呈现逐步小批量化、零散化的趋势。
2016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接触产品14895批,批次不合格率为9.83%,其中标识标签不合格14685批,安全卫生项目检测不合格154批,其他项目检验不合格206批。
质检总局表示,2012年至2016年,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批次不合格率由不到4%上升到近10%,呈逐年升高趋势。其主要原因是贸易商在每批进口货物数量不多、货值不高的情况下更容易忽略产品质量问题。
此外,抽检情况还显示,除标识标签不合格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情况主要体现为日用陶瓷铅、镉溶出量超标,塑料制品蒸发残渣(多为正己烷蒸发残渣)、丙烯腈单体超标、脱色试验不合格等,不锈钢制品铅、镉、镍、铬等重金属溶出量超标及金属表面涂层蒸发残渣、铬、氟检出超标,纸制品微生物超标,玻璃制品重金属超标及其配件重金属和蒸发残渣超标、脱色试验不合格等。
对此,质检总局建议进口商、消费者、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等多方,在不同环节共同加强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风险信息收集,各尽其责,加强信息互联互通,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