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食品监管一司司长张靖、食品监管二司司长马纯良、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另外,稽查局的负责同志以及中检院、风险评估中心、部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组牵头单位食品方面的专家也列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以及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部署。
首先请郭文奇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向大家通报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介绍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及春节专项抽检情况。
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2016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监督抽检作为重要抓手,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领公众科学消费、引导社会全面共治为目标,有序有力、全面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显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25.7万批次食品样品,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6.8%,与2015年持平,比2014年提高2.1个百分点。一是大宗日常消费品抽检合格率总体保持较高水平,粮食加工品为98.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为97.8%,肉、蛋、蔬、果等食用农产品为98.0%,乳制品为99.5%。二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抽检2532批次,其中有0.9%的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4%的样品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三是1299家大型生产企业的18030批次样品和19家大型经营企业集团2949个门店的30599批次样品的合格率分别为99.0%和98.1%,比总体合格率分别高出2.2和1.3个百分点。
特别是从2014至2016年的抽检情况看,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9类的抽检合格率逐年升高。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品种和指标,如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小麦粉中的黄曲霉毒素B1、蛋制品中的苏丹红等,三年抽检样品均全部合格;花生油中的黄曲霉毒素B1、水果干制品中的菌落总数、餐饮自制发酵面制品中的甜蜜素等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
2016年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中,主要问题有: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33.6%。二是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30.7%,其中因致病性微生物导致的不合格样品占此类不合格的25.6%。三是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17.5%。四是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8.2%。五是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5.5%。六是生物毒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1.1%。七是检出非食用物质,占不合格样品的0.7%。八是其他问题,占不合格样品的2.7%。
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源头污染,包括土壤、水源等环境污染导致重金属和有机物在动植物体内蓄积,农药兽药、农业投入品的违规使用导致农药兽药残留等超标;二是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当,比如生产、运输、贮存等环节的环境或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艺不合理,出厂检验未落实等;三是当前基层监管人员总体能力水平与监管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适应。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2016年共处置生产经营单位9264件次,罚没总额达1.2亿元,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428.2吨、召回326.9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处置信息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一是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国家、省、市、县四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二是坚持全覆盖原则,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全覆盖。三是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根据社会反映较为突出、节令性和突发性等需要,及时有效组织专项抽检。四是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针对抽检工作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和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等,探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同时,加强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通过建立集中交易市场档案,明确辖区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清单,及时通报、公布抽检结果,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等举措,进一步促进食用农产品安全。
三、春节专项抽检情况
春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总局近期对节日热销食品组织了春节专项抽检。本次专项抽检加大了对购买年货的重点场所和主要品种的抽检力度,重点场所包括大型连锁超市、批发市场、交通枢纽(含高速服务区)、景区周边等食品销售集中地,主要品种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坚果及炒货食品、酒类、糖果制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本次专项共抽检了11类食品139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9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主要集中在水果制品(2批次)、糕点(2批次)、肉制品(1批次)和酒类(1批次),具体产品信息详见总局网站。不合格情况主要包括微生物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达标。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具体查处情况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广大消费者在市场上选购产品若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信息,请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谢谢大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
谢谢郭局长,下面是自由提问时间,请记者朋友根据今天我们发布的主题,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请通报一下你们所在的媒体。谢谢大家!
新华社记者:想问一下,去年的抽检信息大家都很关注,您能介绍一下2016年抽检工作情况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目前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工明确、运转良好的抽检工作体系,形成计划制定、抽样检验、信息公布、核查处置与统计分析的工作闭环。2016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持“四个最严”,从监管职责、监管岗位、监管人员、监管措施上进一步落实监督抽检责任,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组织实施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全覆盖原则得到更好体现。2016年基本实现了食品种类、获证企业、检验项目、经营业态、行政区域五个全覆盖。二是风险分级原则得到更好实现。安全项目、高风险品种、市场份额较大企业作为抽样重点,这使得好钢用在了刀刃上。三是四级布局分工更为合理,总局和省、市、县抽检的企业、项目各有侧重,实现了各级监管力量的优势互补。四是计划性与专项抽检结合更加紧密。在统筹有序安排统一计划的基础上,视情及时安排了节令性、应急性专项抽检,发挥了拾遗补缺、灵活精准的作用。五是工作管理更加严格,我们进一步加强承检机构管理考核,加大飞行检查、盲样考核力度,保障抽检工作质量。
其次,核查处置有了新突破。下大力气狠抓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努力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逐步防止问题环环相扣。一是建立完善核查处置工作制度规范,建立联评联审、区域协查协作、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化队伍体系,并将具体指标纳入食安办考核中落实责任,通过在系统内实施“三建一落实”打牢工作基础。二是抓具体、抓重点、抓难事,以点带面、抓实抓细。针对总局本级抽检发现的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严格的达标标准,采取通报和约谈等方式,经过严谨的联评联审,加强指导督促。并进一步强化督办,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凡督必结、一盯到底。三是以核查处置为枢纽和抓手,打通监督抽检和监管执法的业务关系,打通监管部门和行业、企业、协会、机构的共治通道,打通监管部门上下业务关系,融合总局与省局及各级监管力量,发挥了核查处置的更大作用。
第三 ,信息公布有了新提升。抽检信息公布工作2016年也取得较大进步。一是以坚决的态度、严谨的程序和严格的要求组织公布每批次样品的抽检信息,形成各地每天有信息、全国一盘棋的格局。二是着眼实际效果实现“深公开”,在常态公布具体信息的基础上,总局每季度、省级局定期公布抽检汇总情况,总局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情况,并通过央视“3.15”晚会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权威发布专题抽检信息,均收到较好效果。三是尽最大可能满足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建立抽检信息公布专栏和抽检数据查询库的基础上,总局组织开发了抽检信息手机查询客户端APP—“食安查”,上线4个月浏览量超过361.6万次。目前,消费者可通过手机、网站、报纸、电视等多渠道获取抽检信息,增强了获取信息的可及性,提升了公众共享监管成果的获得感。此外,我们也以抽检工作为基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预警工作。比如,总局官网“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专栏中已发布118篇信息,包括68条风险提示或消费提示,以及50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其中很多内容就是对抽检发现问题的提示与解读。
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今后我们会努力克服困难,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
我这儿做一个小广告,其实“食安查”这个APP特别方便,媒体在报道的时候可以把这个食安查再广泛的介绍一下,把我们所有的抽检信息集合在手机APP客户端上,消费者消费的时候可以用这个查一查,到底是什么情况。下面继续提问。
中国医药报记者:2017年总局抽查工作坚持四个原则,其中有一个靶向性原则,提到几个重点为核心,还有省市县四级抽查的重点,侧重也不一样。请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靶向性?谢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
感谢对食品安全抽检的关注。2017年的抽检是在前几年的基础上,我们有很多数据支持,所以我们突出强调了2017年的靶向性,这样使经费更有的放矢。我们强调“四级”都有靶向,并不是总局集中实施。总局的靶向有五个方面:
一是时间上,分季度对应季的食用农产品,主要是鲜活的。二是地域上,前几年大数据分析以后很多问题有高度的集中区域,所以我们对既往抽检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专项食品的抽检。三是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检,总局主要是对市场占比比较高的大型企业进行抽检。四是总局侧重对检验方法比较新的、社会敏感度、关注度比较高的项目进行抽检。五是对舆情及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安排专项抽检,这是总局的五个靶向。
省里主要是三个靶向,一是从规模上主要对本省的大型企业以及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大型餐饮企业进行抽检。二是从风险程度上对本省本地区多发性的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和项目进行抽检。我们内部信息系统是互联共享的,并且省里重点组织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这些重点场所进行抽检。三是对问题集中度上对既往检出发现过甚至两批次或者多批次的企业进行跟踪性抽检。市里的重点也比较明确:一是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兽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进行抽检。二是对市县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三是对小作坊、小摊贩抽检力度。所以各级分工比较明确,但总的靶向是很集中的,都是针对高风险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
靶向性大家也能体会到有的放矢。靶向性也体现在分级的靶向,中央、省、地市县都有明确的靶向性。
人民日报记者:刚才发布中提到2016年抽检重点主要是大型规模以上的生产和流通企业。但是感觉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是身边的小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请问抽检重点究竟是怎样划分的?检谁不检谁,谁说了算?新的一年,抽检有什么计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
刚才已经给大家解读了靶向性原则,四级各有侧重,我们在制定这个计划时也考虑到怎么划定重点,抽什么、不抽什么,各级怎么来做,所以我们系统在安排这项工作的时候坚持了几个原则:
第一,覆盖原则。食品类型、生产企业、安全性指标和生产经营业态要求全覆盖,不能偏于一隅,因为大家更多还要关注整体的形势。
第二,突出重点原则。这个重点主要是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的安全项目,还有既往发现问题的高风险品种。举个例子比如说农兽药残留,这是关注度最高的。还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这也是高度关注的。
第三,合理布局原则。除了国家总局,省、市、县四级分工外,更多地要关注自己辖区内的重点,各省、市县他们要有一定的自主发现问题的空间和权力,省局主要抽检本省的大超市、大连锁市场,总局也是大企业和全国性的大连锁,市县局就是小餐饮、小摊贩,鲜活农产品,因为它是即时性的消费,所以基层局有更多的关注和靶向,使监管更能充分发挥它的有效性。
光明日报记者:去年抽检有2500多批次,有0.9%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4%不符合标签要求,请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具体问题是什么?标签上有哪些问题?能不能举个例子。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方面,去年总局做了哪些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
两个问题,一个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问题,另一个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管理的问题。请张靖司长回答这个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司长张靖
首先很感谢你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关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督管理,大家都知道,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毕竟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与安全。从2015年全国人大修订《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来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管理也都有了更严格、更明确的规定。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严格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到销售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管,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可以这样说,在我们国家目前的食品品种当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是最严格的,比较典型。
一是采取源头严控。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就是源头生鲜乳的质量出了问题,所以源头严控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非常重要,我们要求企业自建或者自控奶源基地,没有自建奶源基地的,必须要有能够稳定供货,并且通过定期审核评估的原料供应商来落实原辅料进厂批批检验和进货查验,从源头上保证质量安全。这个措施是相当严格的。
二是过程严管。通过制定许可和注册条件提高企业准入门槛,督促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严格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和生产过程的管理。对出厂的产品实施全项目、逐批检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产品跟踪评价规范。这些措施都是在整个食品行业里面最严格的措施。我国目前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08家,现在有一些企业的生产条件、规模都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2016年,总局开展了22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生产体系的检查。
三是实施严格的产品检验。刚才王司长通报的抽检情况也说到了这方面的情况。2016年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2532批,有22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符合率0.9%,和2015年相比又进步了0.2个百分点,不合格率降低了0.2%,2015年合格率是98.9%,现在合格率达到99.1%,这是从抽检反映的问题来看,并不是说质量合格率。另外,乳制品的抽检结果也是相当好,共抽检3318批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达到99.5%。
四是对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加大了这方面的惩处力度。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立即采取下架召回、停产整改、开展体系检查等措施排查问题和原因,防控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案件彻查到底、责任落实到人。感谢媒体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持续关心。2016年,我们查处了“制售冒牌婴幼儿配方乳粉案件”,“深圳雅贝氏案件”等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案件,特别是对雅贝氏(深圳)乳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地方食药监管部门做出了没收不合格产品、罚款以及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列入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采取禁业措施,自做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相关管理工作。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这些年我们由原来的每季度一次抽检到现在的月月抽检,这在所有的食品品种管理上也是最严格的。同时这些抽检信息、检查信息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布抽检合格、不合格产品信息,不合格产品调查处置信息,企业体系检查信息、案件查处信息,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倒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关于刚才你提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问题,在重点解决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在关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问题。从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来看,还有不规范的地方,包括有一些夸大的宣传,有一些不应该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奶粉有什么功能,这是益智的,那个是金装的,“金装”、“银装”用在名称上是不合适的。对于标签标识的管理,我们认为它应该是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可供选择的、很明确的意思表达,不应该误导消费者,从目前的标签标识来看还存在这样的情况,所以下一步,我们正在制定标签标识管理办法,同时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做一个专门规定,采取措施严加监管。总之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满足消费者的选择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
下面继续提问。
新华网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要从满足普通需求出发促进 餐饮业提高安全的质量。我想问下一步总局有什么样的新举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
大家关心餐饮业,春节前也是大家特别关注的一个话题,请食品监管二司马纯良司长回答这个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马纯良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谢谢。大家都知道,习总书记去年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 会议上,就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做出明确指示,要求从满足普通需求出发来提升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 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 作的高度重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认真学习讨论研究,提出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总书记指示精 神,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餐饮业监管,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主要有以下六个方 面的重点内容:
一是促使政府负总责。各级政府要把餐饮业的质量安全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 抓。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加大对餐饮业的 投入,支持餐饮业改造升级,包括集中管理、集中服务,促进餐饮业的提升发展。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网络订餐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集中用餐监督管理 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同时配合国家卫计委进一步完善制定餐饮业的有关标准。
三是落实餐饮业主体责任。将来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都要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所有的餐 饮门店都要明确食品安全员。餐饮业要对原料加强控制,要加强加工制作过程卫生条件的控制,所有 的餐饮具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也要符合卫生规范。督促餐饮业加强管理,保证餐食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一个是在监督管理当中,严格许可和备案。目前,全国有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证、发放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大概是370万家。另外还有大量的小餐饮,现在一些地方对小餐饮的 管理出台了一些地方条例,我们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所有的餐饮业包括小餐饮都要实施许 可或者备案,实现监管的全覆盖。要用2-3年的时间,对所有餐饮业食品安全员进行一次考核,就像 普通人学开车考驾照一样,我们在发证换证的时候也要对食品安全员进行考核,督促他掌握一些食品 安全知识。同时要加强对餐饮业日常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同时我们 还要认真做好并切实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的餐饮以及铁路、民航、交 通等一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
五是促进规范发展。我们支持大的餐饮企业加强管理,同时积极推行餐饮业的集中管理,统一服 务。我们倡导餐饮业明厨亮灶,一些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可以推行“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 的模式,也是保证原料加工制作以及配送的安全,实行全过程记录和追溯制度。
六是加强社会共治。我们支持行业协会加强对餐饮业的管理和服务,强化行业自律,同时我们也 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对餐饮业以及对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总局对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各地将餐饮业的质量安全 作为监管重点,重点监管游园会、庙会、年夜饭的食品安全,为广大消费者、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满意 的消费环境,安心、放心的消费。
南方周末的记者:参加好几年的发布会,我发现有些企业在抽检过程中,年年都有问题。我想问这些企业,咱们是怎么处理的。年年都有问题,我们就这样放任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司长张靖
这个事情从几个方面来看:第一,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我们要先分析一下大概有哪几种情况,对于企业来说,我们看到企业可能有企业自身问题和原因。如果找不到这些原因、分析不了这些问题,就没有办法帮助它改正。对于监督抽检的情况,我们分析有几种情况:一是监督抽检的食品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涉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刚才王红司长发布了去年一年的抽检情况,反映了不少关于添加剂使用方面的问题。这个问题希望媒体朋友们注意,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法添加物质要区分开来,不能一并来说。二是在食品中违法添加了非食用物质。三是涉及一些食品安全指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很多食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所以必须符合。指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也是不行的。四是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大概是这样几种情况。
从这几种情况来看,危害和风险程度是不一样的。所以要求我们要科学的看待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这些不合格现象。对于这些现象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依法管理,同时也需要媒体朋友们注意区分这些情况,不要恐慌。
第二,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这些情况都有明确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年内累计三次因为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我们以前监管的时候经常发现一家企业,他的问题都不是大问题,但是老是有问题,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像这种情况,相应规定中没有详细规定,对它也没有办法,只能批评教育。在这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这一条就是对这样的情况的一个收底条款规定。刚才说的企业老出问题,又不是什么大问题,怎么办?就适用这一条。所以在我们食品安全抽检中,包括监管中如果发现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在一年内累计3次不合格的都可以适用这样的规定,应当依法实施处罚,这个规定很明确。
第三,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控制到位、整改复查到位、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落实到位和一些违法行为处罚到位,总局先后根据食安法的规定制定了几个规范性文件。其中一个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来严格和规范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控制产品安全风险为首要任务,以查清原因、消除隐患、倒逼生产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根本目的,对食品生产者要依法处罚到位,对同一生产企业多批次不合格,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并可由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督办。所以这个要求还是比较严的,措施也是很具体的。
第四,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的风险管理。督促食品生产者保持良好的生产条件,持续生产合格的产品,要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来监督和督促食品生产者依法依规生产,通过实施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的方式,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异地检查、交叉互查这样的形式。总之,要通过这些方式和方法来严格和规范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
刚才张司长从生产环节作了一个很全面的回答,王红司长再补充一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
我觉得这个问题提的也比较好,一方面是对我们工作有效性的质疑,另一方面也是对企业的一个监督。去年新闻宣传周的时候,我们公布了一批连续两批次以上不合格的情况,确实有些企业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小错对食品安全也是一个影响,从抽检的角度,我们将连续发现不合格的企业加大了抽检频次,我们也发了不合格企业名单,会对他们进行更严格的管理。当然了,在监管过程中也会分原因有的放矢地去管,谢谢。
记者提问:谢谢,有两个问题想请问一下,一个文件里提到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请问这个具体是指什么?另外我比较了去年和今年计划的不同,请问2017年抽检计划的变化主要有哪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
谢谢,这也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因为在整个2017年的抽检工作计划中,评价性抽检是一个新的增长点,过去没有这么提过。评价性抽检,我们今年作为抽检工作的一个创新和突破,因为实施抽检工作三年以来,全国四级的食药监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政府给予高度的支持,也给予了很多经费,我们现在通过建系统,大数据汇集分析,基本上实现了,但是在整体数据质量上和整体安全形式分析上还有进一步探索的空间,所以今年我们提出了评价性抽检,主要是通过一级管一级,通过样品检验项目的覆盖来确认下一级工作的质量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现,是对我们自己工作的一个评价。另外一个方面,以鲜活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为例,我们也会对这个区域他们的抽检监督管理的力度,通过覆盖性专项的组织抽检进一步来确认问题,锁定问题,解决问题。但是今年是一个探索。谢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
2017年抽检计划跟2016年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概括起来是“四个更加”:一是更加突出重点。从计划安排看,高风险品种、以往检出问题的项目以及网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抽样量都有所增加。
二是更加聚焦靶向。从检验项目看,更突出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抽检,如蔬菜、茶叶中的农药残留,畜禽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和鸡蛋中的兽药残留等,而近三年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部分项目暂不列入抽检计划;对日常检查发现或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安排抽检。
三是更加明晰事权。从事权划分看,根据各级监管职责和监管能力水平,将国家、省、市、县的抽检事权划分规定得更为详细、更为明确。
四是更加拓宽应用。从抽检结果应用看,新增了评价性抽检,探索通过科学的抽检设计对抽检工作效能、质量或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评价等。谢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
谢谢郭局长。随着抽检工作的推进,我们的体制越来越科学,法律越来越严谨。马上就要过春节了,我们也借着今天这个机会向所有到场的和没到场的媒体记者朋友拜个早年,感谢大家2016年对我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同时也希望2017年大家继续对我们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让我们一起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