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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招聘8名社会事务管理员公告

来源:芙蓉区政府网站 作者: 编辑:徐放 2014-03-11 15: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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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文艺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会事务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会事务管理员8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开展综治巡防等相关工作;
  
  3.收集辖区内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社区书记主任;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范围、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长沙市户籍的男性公民;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退伍军人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记录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
  
  (2)有精神病史或身体有疾病不能从事该项工作的;
  
  (3)其他有不适宜担任社会事务管理员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15日
  
  2、报名地点: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城管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电话:84897802,13974993689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
  
  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文艺路街道城管办公室报名。
  
  网络报名:请将《文艺路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员报名登记表》投递至邮箱wenyilujiedao@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或“应聘文艺路社会事务管理员”。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法进行,着重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成绩相同的,符合职位优先条件人员,可以优先)。体检和考核均参照湖南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以后劳动合同每一年一签)。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统一参照芙蓉区社会社会事务管理员相关待遇,并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文艺路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84897802,13974993689
  
  附件:文艺路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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