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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省管企业直接报送住建厅政务中心;市属企业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住建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省招标办0731—88950168
政务中心0731—88950146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小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410114
附:2014年第3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查意见.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