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河南郑州44路公交车上设置“安全守护员专座”引发网友围观,这个座位离司机驾驶位很近,上贴“我是公交安全守护员”的标语。该车车长任聪强表示,设置这个座位是希望乘客加入到守护公交安全行列中,号召车内乘客在遇到有人跟驾驶员起争执时“路见不平一声吼”,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危险行为。网友形象地命名此座为“壮士座”。(12月6日《新京报》)
10月28日,重庆公交坠江一案举国震惊。由于乘客和公交司机的冲突致使惨剧发生,引发人们的反思。许多人认为,车上的乘客应当及时站出来制止乘客的无理行为,而不是陷入旁观者效应。加之,这段时间内,各地曝出多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新闻,也加剧了乘客与司机的矛盾。因而青岛、郑州等地想出了“壮士座”的办法,希望乘客主动加入到保护公交安全行列,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危险行为。但是,设置了“壮士座”就能缓解乘客与司机的矛盾吗?
实质上,“壮士座”是普通公民通过民意约定而指派到个人身上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即坐在“壮士座”的人有制止某些无理的乘客与司机发生冲突行为的权利和义务。由于这种权利和义务不是通过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而是类似于“习惯法”的道德条款,且背后无权力加持,本就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人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而且“壮士座”还存在诸多漏洞,使其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譬如,公众对于“壮士座”的职责规划并不明确。面对乘客与司机的冲突,“安全守护员”可以通过语言进行劝阻或是通过行为进行制止。但坐在“壮士座”上的都只是普通民众,而不是能言善辩的专业辩手,未必能够有效地将闹事乘客说服。况且,任何一个普通的公民都能坐在“壮士座”上,在制止乘客与司机矛盾激化的过程中,“安全守护员”难免会具有强烈的主观性,他们的行为是否文明,他们是否具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这都不能保证。若是在制止闹事乘客的过程中,“安全守护员”对闹事群众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岂不是好心办坏了事吗?
更严重的是,“壮士座”的设置将一车人的生命安全系于一个普通人身上,其他人便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做旁观者。在这种情况下,“安全守护员”承担着极大的责任,也承担着极大的压力。若是“安全守护员”未能有效制止乘客与司机的矛盾,也必然将承受“失职”带来的舆论抨击,甚至是道德绑架。从而导致无人敢坐“壮士座”,乘客与司机的矛盾也将进一步加剧。
由此可见,设置“壮士座”的本意虽好,却未必能取得理想结果。深究原因,乘客陷入旁观者效应,不能及时制止无理乘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只是部分群众浏览完新闻后打开的“上帝视角”,而并不是事故产生的根源。就像每当恐怖片里的主人公夜里听到敲门声准备开门的时候,观众总是认为主人公是在自讨苦吃。“上帝视角”使得大众往往没有将自己置身于特定的情境中,而是高高的俯视这一切。他们知道过程,更知道结局,总以为只要“不开门”,“恐怖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实则严重脱离了社会现实。正如在这些“车闹”事件中,乘客与司机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乘客的文明素养与司机的服务质量,而非旁观者。
而要从根本上缓解乘客与司机的矛盾,需要的是公众自身戒骄戒躁,树立公共安全意识;需要的是公交司机礼貌服务,尽职尽责;需要的是政府严格执行相关保护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警示无理取闹之人,彰显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唯有如此,人与人之间才能互相体谅,政府与人民才能严格遵守社会契约,和谐社会才能得以实现。
文/秦悦(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