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律诊所”:以所知追求正义 以所学回报社会
红网时刻见习记者 郭千千 湘潭报道
近日,湘潭大学“法律诊所”成功入围“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成为湘潭唯一入围的集体。为此,我们到湘潭大学法学院,走进“法律诊所”,去了解他们的普法故事。
实践式教学基地
湘潭大学“法律诊所”是由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组成的公益性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自2010年成立以来,坚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社会普法等活动,其工作和事迹广受社会各界好评。
狭小的房间内堪堪摆放着两张长桌,长桌上堆放着凌散的书和资料,房间尽头立着一个简易的资料柜,两名学生正在桌前专心“办公”。“我们日常学习都是偏理论性、研究性,很少有机会实际接触一些案子,‘法律诊所’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实践的平台。”梁雪洁是湘潭大学法学院研二的一名学生,也是第九届“法律诊所”成员之一。近年来,“法律诊所”与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检察院、湘潭市妇联和残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重点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这五类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诉讼及提供法律咨询为其维权。
加入“法律诊所”一年多,梁雪洁参与进了不少案件的办理。她告诉我们,“法律诊所”有时一个月要处理4到5个案件,其中大部分的案件,成员们都会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使他们能够更快、更好的解决问题,偶尔也需要全权负责一些案件。“从立案到书写诉状,到起诉再到判决,都是亲力亲为,一场官司下来,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所成长。”谈起自己第一次全权负责案件时的情形,梁雪洁感慨万分。
“有时也会有人主动来找我们,寻求帮助。”梁雪洁说。“法律诊所”自成立以来,每年都坚持组织“12.4宪法日普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6.5环境日普法”等普法活动,积极为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这让“法律诊所”在湘潭大学及周边社区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一般都是离婚、财产纠纷之类的官司。”
“法律诊所很多学员都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从业资格,可以用所学来服务社会。”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诊所”指导老师欧爱民介绍,目前社会上法治需求较大,供给仍存在不足,“法律诊所”的功能之一,就是发挥好学生的法治资源,为有需求的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供给不足的问题。
公益诉讼成效显著
“湖南叫停驾考合一制度,可不经驾校直接考试”“湘潭5博士状告市政府要求公开4座大桥收费信息”,这两条新闻曾在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网上播出和刊登,并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而新闻中提到的事件,均与湘潭大学“法律诊所”有着密切的关系。
“法律诊所”自成立以来,每一届成员都坚持以公益诉讼为途径,以“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法律实践及普法宣传,依托湘潭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校外资源,推动了一系列普法活动。具体有推动废除“驾考合一”制度;推动废除教师招考中“身高歧视”的不合理制度;对“红头文件”发动合法性审查;推动长沙正式宣布取消路桥收费年票制,并暂停“路桥收费”;一元官司,纠正高校快递“派送乱象”等。
“这是‘法律诊所’的传统,通过提出一系列的公益诉讼和公益案件的启动,推进一些法治事件的解决和废除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在欧爱民看来,通过公益诉讼可以发挥法律人才对于制度创新和制度监视的能力。
目前,“法律诊所”正联合湘潭市总工会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新一届的“诊所”成员们将走进基层深入调研,与调研对象面对面的交流,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宣传法治。
来源:红网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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