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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株洲10月28日讯(通讯员 申亮亮 张阁)因资金周转困难,谎称自己能帮人购买房地产公司指标房,骗取亲友巨额钱财。10月25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11月,徐某投资的某工地项目因资金周转困难陷入困境,自己开设的饭店也正在装修,缺少资金流动。为让项目继续开工,徐某便对其表叔杨某谎称自己有株洲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指标房、指标门面名额,并且能够帮助他人购买。杨某听信后,想通过徐某购买一套指标门面房。
随后,徐某带领杨某在株洲市某房地产公司正在建设的工地确认了门面位置,并承诺三年之后可以交付。这让杨某信以为真,第二天就给了徐某5万元的购房预收款,徐某将这5万元用于自家饭店装修以及自己日常开支。2013年,徐某以房地产公司收取第二笔预收款的名义再次从杨某手中骗取5万元现金,然后挥霍一空。
到了约定交付指标门面房时间,杨某未收到任何门面房的信息,多次向徐某询问之下,才得知徐某并没有给他在某房地产公司购买指标门面,之后徐某也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
至今年8月,徐某以同样的方法,向受害人苏某、罗某等11人收取购房预付款、进度款共计140.87万元。期间,徐某又以自己有渠道能弄到尾数相同的特殊车牌为名,骗取受害人钟某、李某26万余元,所得钱财均被徐某用于个人开支。
案发后,徐某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