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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步骤

2018-10-22 12:51:02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 编辑:邬璐明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即日起至9月20日)

  1.发布信息:通过下发文件和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红网、时刻普法频道、如法网、法治湖南网、微言说法官方微信平台等省内媒体发布此次专题活动的相关信息。

  2.推荐申报:主要以各市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高校、新闻媒体为单位组织推荐,同时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也可自荐申报,自荐申报直接报送至省委法治办。各市州推荐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不少于2个(名);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推荐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不少于1个(名)。

  第二阶段:审核和初评(9月20日至10月15日)

  1.资料汇总:推荐申报材料均由省委法治办负责收集。

  2.确定入围对象:省委法治办根据推报的事迹进行初审,确定入围的候选人物。

  第三阶段:宣传推广(10月16日至10月30日)

  1.组织媒体对“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候选对象进行前期采访宣传。

  2.在红网、时刻新闻、如法网、法治湖南网、微言说法等主流媒体刊登。

  第四阶段:公众点赞(11月1日-11月10日)

  对初评确定的“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点赞,增强公众和社会参与度。

  第五阶段:综合评定(11月底)

  1.由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评委对入围的候选对象进行评议,评审委员会结合公众点赞情况和个人事迹,并由专家评委无记名投票(点赞的形式),确定“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初步结果。

  2.将结果报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审定。

  第六阶段:公布结果及颁奖(12月初)

  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将通过下发文件和组织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版、红网、如法网、法治湖南网等省级新闻媒体发布结果,同时继续开展深度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并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邀请有关省领导为“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举行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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