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浙江海宁一男子殴打八旬老人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殴打张老太的18岁犯罪嫌疑人尚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海宁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海宁公安已向海宁市检察院提请逮捕。一名知情人士告诉媒体记者,被殴打的张老太全身多处骨折,仍躺在医院,“人没有性命大碍,但估计今后只能卧床,因为她实际上虚岁88岁了,老人家骨头经不起这样打。”
前情提要无比简单:出门散步的老人好意提醒正在摔车的年轻人,“你这样要把自行车摔坏的”,没成想换来一顿暴击,尚某扔下自行车,径直奔向老人,狠狠地飞起一脚将老人踹倒在地,并连续用脚蹬踏、用拐杖抽打倒地老人的身体,直至被赶来的群众制止。如果说“昆山砍人事件”后的沸反民怨是民众对正当防卫的吁求,那么,“海宁暴打老人事件”后的同声谴责则是社会对良善秩序的捍卫。
没有一言不合、也无旧仇宿怨,88岁老人一句善意提醒,竟招致18岁青年的狠命暴打,荒唐的是这一切仅是因为嫌疑人“心情不佳”——这种悖逆人性与法治的戾气,不啻于公共秩序与公共利益之上的“隐性炸弹”,法律若不严惩、制度若不愤怒,天理何在、正义何在?值得一说的是,当地警方在理性客观的“警情通报”里也罕见地用了“令人发指”、“丧心病狂”等形容词。
有人说,老人家若非古道热肠,或能躲过“此劫”。这话乍听起来很有道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省得点燃了嫌疑人的“暴脾气”。但真正的问题是:第一,如果人人冷血冷心,这个社会如何温暖起来?第二,即便不是老人好言相劝,但凡其他公民在嫌疑人“心情不好”之时与之有所接触,就一定不会发生“全武行”的情况吗?“海宁暴打老人事件”后舆论的同声谴责,其实指向两个层面:一是必须呵护老人的善意,这是值得珍视的小温暖;二是提醒法治的刚性,这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与自由的大能量。
眼下看来,老人良善提醒的“代价”,或是自此终身卧床。如果法律不能让恶行“罪得其咎”,那么,善良就容易灭了锐气,戾气就容易涨了脾气。18岁,在法律上已经是成人,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要说什么“不上学也没工作”,也不要谈什么“父母刚好回老家了”,若是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能踹倒老人并补刀到“停不下来”的节奏,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就算缺位很久也不足以成为借口。施暴者最缺的恐怕不是什么春风拂面的道德教育、感恩教育,而是威严瓷实的法制教育、规则教育。这就像时下歹戏拖棚的“霸座事件”一样,是非明确的公共事件一旦沦为一地鸡毛的口水战,不仅道德很受伤,作奸犯科者反而有了加倍调戏民意的胆量。
有两个细节温暖人心:一是事发时有热心市民出面阻止暴行,正气得彰、正义不泯;二是国庆假期第一天,办案民警经过加班加点工作,已将案件提交至海宁市检察院提请逮捕。案件定性上的目的正义固然要紧,司法机关在程序正义上的点滴增益,才是温润人心的重要力量。事实上,“海宁暴打老人事件”虽是极端个案,却引起全国广泛关注,成为世道人心、法治正义的重要考量。
“法者,天下之仪也。”对毒打良善老人者多谈法律少谈感恩,对底线社会问题多些理性少些抒情,以法治威严收敛蛮横戾气,以规则意识医治任性妄为,于此基础之上,德行教育才会有所依靠,而“善有善报”等良善取向才不至于总是靠抽象信仰来自我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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