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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专项行动实施年限为2018年至2020年,首批确定136家供应链核心企业
湖南日报9月7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张泽鹏)近日,经建行湖南省分行等15家银行推荐,我省136家资信等级较高、还款能力较强、上游供货商较多、银行认可程度较高的制造企业,被确定为第一批配合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这是我省推进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一项有力举措。
中小微企业常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到位,面临资金周转难题。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为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至90%,可以解企业一时之困。
省经信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日前制定《核心企业配合应收账款融资行动评估方案》,定期开展供应链核心企业配合应收账款融资贡献度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府各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奖励、政策扶持以及银行提供金融支持的重要依据。对拒不履行《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配合义务的企业,将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必要的惩戒。
据悉,我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的实施年限为2018年至2020年。至2017年12月末,我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上的用户达到3523个,成交金额906.43亿元。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省平台用户量与成交金额在2017年基础上翻两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