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张一叶
先付钱后报销,经济负担大;报销手续繁杂,不够简便,这是农村贫困人员就医时遇到的最大困难。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长沙市已于8月1日实现全市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为贫困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极大地减轻了农村贫困户患者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
据悉,自8月1日全市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一周内,全市县域内共有2048名贫困户享受了“一站式”结算服务,医疗费用总计565.91万元,共计报销521.05万元,贫困人口平均报销比例为92%。
政策惠民
无需垫付,贫困户半小时办完出院手续
“这次住院一共7天时间,入院时没有交一分钱。今天办理出院,可报销的部分在12号窗口一次性就可以办好,我自己只交了645元。少花了钱还不用多跑路,方便很多,这个政策太贴心了。”今年7月27日,宁乡市双凫铺镇泉井村55岁的周秋连因为混合型颈椎病、冠心病、慢性胃炎等多种疾病并发,前往宁乡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8月2日,周秋连出院时正好赶上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启动。无需垫付、无需到各部门办理手续,不到半个小时出院手续就全部办理妥当,周秋连对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的新措施非常满意。
据介绍,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是依托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为农村贫困患者量身定制的住院结算管理系统。
“该系统综合了农村贫困人口享有的全部医疗保障政策,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扶贫特惠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结算模式,让农村贫困患者在医保协议医院出院时,一次性享受各项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时报销,个人只需支付自付费用,不需要再复印相关资料,辗转多个部门。”长沙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周秋连此次住院治疗共花费6454元,在医院窗口“一站式”享受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各类扶贫保险和救助优惠后,当场实付645元即顺利出院,报销比例高达90%。
政策解读
实惠1就医报销由“往返跑”变“只跑一次”
过去,一名贫困户生病住院,办理出院时需要多次往返于住院部和财务窗口,办理结算时除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可直接结算外,出院后还要复印多套住院证明及发票,分别前往乡镇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和保险部门报销相关费用。不仅如此,如果住院费用达到一定额度,贫困户还需多次往返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全部报销费用打到贫困户患者手上至少需要两个月时间。”宁乡市双江口镇一名民政专干如是说。
市人社局有关责任人介绍,多部门辗转,不仅拉长了贫困户患者报销的时长,更产生了不必要的报销成本。现在,实现了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后,贫困户患者只需在医院的“一站式”结算窗口,即可完成所有报销项目。
浏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娄某今年已经70岁了,患有尿毒症需要定期做血透。今年8月9日入院后,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医疗救治政策,血液透析医院收费为350元一次,医保报销比例为80%,贫困人口提高至90%。350元总费用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90%为315元,根据本年度费用情况,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可支付17.5元,扶贫特惠保支付7元,民政救助7.35元,医院减免1.58元,最后娄某血液透析只需支付1.57元。
实惠2 符合患者身份的所有政策“一站”识别
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的背后是一个强大的结算平台。
据介绍,由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及市扶贫办多部门配合,依托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算平台,整合各部门健康扶贫的相关政策、数据和资金,共同开发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功能。该平台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政策无缝对接、环节自动转换、信息闭环运作,既方便了贫困患者,也大幅提升了医疗结算效率。
该平台上线后,贫困患者在全市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时,只要轻轻刷一下社保卡,平台就能自动识别患者身份。各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还开辟了农村贫困患者就医登记、缴费、取药、结算快捷通道,每个环节,工作人员都可通过社保卡完成农村贫困患者身份验证。
出院时,平台会直接根据每个住院患者的标识身份,对符合本人身份所有政策的标准进行计算,患者只需结算个人自付费用,再由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专户按期与医院进行结算。
实惠3 医疗由“被动救助”变“主动服务”
过去,扶贫特惠保险、医疗救助都需办理出院结算后,持住院凭证、发票等相关材料前往人社部门、民政部门以及保险公司申报。申报还需按照既定的流程,逐项申请,每个流程都需要一段时间,很容易造成一些可报费用未报、漏报现象。
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作为一项惠及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的便民之举,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建立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中心。中心负责与各协议医院的即时结算、特殊情况的“一站式”受理结算和管理工作,为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相关部门对全市贫困户信息的维护,患者出院结算费用时,无需申请或提供相关证明,通过系统自动识别实现多项政策的集中结算,真正做到了“信息多走路、患者少跑腿”的主动服务模式。
不仅如此,农村贫困患者办理出院时还将收到一张独有的结算清单。出院清单上各类政策每次补偿金额和累计的住院费用清清楚楚,有效解决了以往很多农村贫困人员搞不清政策是否享受齐全、每一项政策具体补了多少等“一头雾水”现象,让健康扶贫政策全面、精准落实到位。
政策成效
8月1日启动一个星期以来,全市县域内共有2048名贫困户享受了“一站式”结算服务。医疗费用总计565.91万元,共计报销521.0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出388.7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06万元,扶贫特惠保报销1.16万元,民政救助金支出85.51万元,医院减免0.17万元,政府财政兜底36.44万元。在报销总金额中,医保报销费用占比76.3%,贫困人口平均报销比例为92%。
政策要点
医保健康扶贫政策有关规定
一、基本医疗保险
1.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住院支付比例:在各级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指按项目付费)报销比例提高10%,即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95%;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和县级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报80%;其他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报75%;市级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报70%。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二、大病医疗保险
1.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2.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即14000元。年度累计补偿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三、对四类九种病患者的政策
1.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2.罹患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下同)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下同)等4类9种疾病,在规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救治医院与定点指导医院住院治疗的,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单病种定额包干结算(不设住院起付线)。其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及民政医疗救助补助后仍未达到90%的,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足,确保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