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早稻收购工作,强化省储粮管理,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收购及储备粮管理的各项政策要求,根据《全省粮食系统开展“牢记初心使命推进收储制度改革深化人性化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省局决定开展早稻收购暨省储粮管理督导。
一、早稻收购督导内容
(一)政策执行情况
1.是否公开收购价格和粮食质价标准;
2.对粮食质量检验是否公开透明,特别是扣水扣杂情况,是否存在“人情粮”“关系粮”;
3.粮款结算是否及时,有无“打白条”现象;
4.是否存在索、拿、卡、要现象,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5.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
(二)人性化服务情况
1.是否存在农民超长时间排队、过夜等候问题;
2.是否有休息场地和必要的防暑药品;
3.现场交粮秩序是否顺畅有序,工作人员对农民服务态度是否好;
4.各地是否建立收购示范点,对农民投诉处理是否及时;5.按照人性化服务其他要求对照检查。
(三)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情况
1.收购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包括防火、用电安全、消防设施等;
2.现场有无人员管理安全工作;
3.设备管理移放是否安全;
4.入仓粮食是否安全,有何降温降湿措施。
(四) 2015年划转超标粮食销售出库情况
1.了解企业2015年划转超标粮食出库情况;
2.了解拍卖饲料用粮是否存在出库难,湖南粮食集团监管是否到位等情况;
3.协调处理划转出库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二、省级储备粮管理督导内容
(一)粮油库存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重点督导粮油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质量情况,粮油库存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与实际库存对应相符情况。
(二)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情况。储备粮油账、簿、卡是否规范;粮情检查、仓储记录、储存期间粮油品质定期检测制度执行情况;仓储设施、器材配备、使用、保管情况;储粮熏蒸方案制订及备案情况;粮油保管员、检验员及检验设备、场地配备情况;库容库貌和库区清洁卫生状况。
(三)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督导“一规定两守则”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分内粮食储存安全情况: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到人、到岗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隐患排查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仓储设施和作业设备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标准及其安全运行情况;储粮企业按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储粮规范操作情况。
(四)储备粮油管理及轮换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轮换计划,有无擅自调整轮换库点仓廒、超计划轮出以及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粮油出库前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轮入粮油入库前是否对拟轮入的仓房进行现场勘察确认,粮油品种、质量、生产年度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数量是否真实;轮换中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转圈轮换等问题。
三、督导分组名单
第一组:负责督导长沙
带队领导:张亦贤
成员:陈学坪、刘仲秋
第二组:负责督导湘潭、娄底
带队领导:熊小兰
成员:欧阳建勋、周聪颖
第三组:负责督导衡阳、永州
带队领导:周辉
成员:吴军、覃世民
第四组:负责督导常德、益阳
带队领导:刘初荣
成员:张慧、傅仲民
第五组:负责督导株洲、郴州
带队领导:向才昂
成员:蒙智勇、陆壮雄
第六组:负责督导岳阳、邵阳
带队领导:石少龙
成员:胡金阶、黄培根
张家界、怀化、自治州早稻产量少、省储粮规模不大,由市州自行组织督导。
四、督导时间安排及要求
1.时间: 8月1日-9月30日。
2.督导组要深入各收储库点,现场察看粮食收购和省储粮管理情况。各市州要主动对接督导要求,做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3.各督导组要严格遵守廉政工作要求,轻车简从,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
湖南省粮食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