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评】“每周多休一天”? 不如落实好现有休假权
休假制度设计动辄引发关注,实际上包含着公众对更好落实休息休假权的美好期待,也是人们希冀的社会进步方向。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休闲绿皮书:2017-2018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建议从2030年起实行“做四休三”,即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4天共36小时的工作制。并称,届时国家可以取消每年通过前挪后借形成的黄金周或小长假制度;员工可根据自身需要与单位协商,灵活安排自己的假期。
“每周多休息一天”,当然是普遍的愿景。可面对这样的提法,网上的叫好之声并不多。网友为什么不买“每周多休一天”的账呢?
现行的“做五休二”制度是199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至今已23年。目前,我国已形成国民休假制度的基本框架: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5天工作制、企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和法定节日休假。
和世界其他国家比较起来,我国法定节假日天数和世界平均天数非常接近,但是职工带薪年休与世界平均水平天数有较大差距,而且普及面较小,导致我国职工休假水平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数据证实了这种“休假缩水”的现实。绿皮书指出,2017年中国人每天平均休闲时间为2.27小时,较三年前(2.55小时)有所减少;在周末休假的兑现上,75.2%的有业群体可以享受周末双休;而在带薪休假方面,则有高达40.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起即开始实施,但落实起来并不容易。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通过减少员工带薪休假的时间来降低成本,不愿落实带薪休假。另一方面,职工因个人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此外,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足也是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难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能够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更是寥寥无几。
正因如此,绿皮书提出“做四休三”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如果说带薪休假这样有调整空间的“软性假期”无法很快普惠落实的话,那么在周末放假这样的硬性休息时间上下功夫,通过公共假期制度的刚性约束,可以比较容易强制相关企业落实好员工的休假权利,并且职工受惠面将比较广泛。
不过,网友们普遍认为,就现实而言,人们还无法畅想“做四休三”的“诗与远方”。对“做四休三”的不买账,实则是当下休假焦虑的一种投射。
因此,落实现有的休假权,让休假变得不再奢侈,这才是当前最美好的期待。
也可以说,当下,公众迫切需要的不是增加假期总量,而是合理安排一年假日结构,保障休假权落地,释放真正的休假福利。
短期来说,我们可以制定更加灵活的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对不同行业、企业、工种,对合同工、临时工、计时工和弹性工作职工,对夫妻是双职工的家庭等,制定具体的带薪休假办法,采取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措施。对农民工与流动就业人员等较难享受带薪休假的人群,应根据实际状况制定灵活可行的探亲访友为主的休假实施办法。
从长期看,提升劳动者劳动效率,更新休假理念,是保障休假权落地的根本。这需要国家加大社保等福利保障力度,企业加大对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同时提高创新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劳动效率和收入增加后,人们才有条件更惬意地享受休假权。
公民休息时间的长短,是一个国家奔向成熟的现代化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做四休三”“每周休息2.5天”等都只是对国民休假时间的一些设计方案,其是否合理,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和休假观念来评判。值得注意的是,休假制度设计动辄引发关注,实际上包含着公众对更好落实休息休假权的美好期待,也是人们希冀的社会进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