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互联网成为这个时代的基础设施,网络空间就成为了新兴的社会空间。当今世界,超过40亿人登录互联网,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72亿,互联网普及率过半,淘宝购物、微信社交、微博讨论、APP获取资讯、虚拟现实创新视听体验……当下,出门打车要网络,刷微博微信成日常,通过手机看世界已是习惯,吐槽、跟帖、评论也成为大众表达观点的重要方式。互联网已深度植入人们的“生活圈”,网络空间作为公共空间的属性,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享,代表公共利益的根本指向。如何适应网络发展带来的新变化,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让网络空间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不仅是政府之举,更是民心之向。
谁都希望有一个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世界,谁都不愿意每天面对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等乌烟瘴气、生态恶化的网络环境。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加速信息通讯深度融合、降低信息鸿沟的同时,其信息乱象的危害也已显现于生活的各个领域。例如,网络谣言通过微信朋友圈等传播,严重扰乱了民众的生活;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泄露,并一次又一次地被非法买卖和非法使用;一些所谓的“品牌榜”“畅销榜”“信誉榜”,已沦为变相捞钱的工具,编织出一个个“消费陷阱”……这些网络乱象,使网络空间变得污浊混乱。社会各界对网络乱象早已怨声鼎沸,依法治理是民心所向!
网络空间并不是“世外桃源”,更不是“法外之地”。面对快速更迭、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空间管理,虚拟社会的规范有序才有根本保障,人们才能充分享有参与、表达和监督的自由,网络社会也才能健康持续发展。针对网络乱象,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治理举措,如密集推出“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约谈十条”等系列规范,大力推动网络空间立法。特别是在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治理,统筹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开展网络游戏信息内容专项整治行动、教育类移动应用程序专项整治行动等,大力推进依法治网,传播网络正能量,网络空间日渐清朗,赢得广大网民的点赞。
但是,相对于以往传统媒介,网络空间更复杂、更庞大、更广阔,治理网络乱象需要站在更高的角度,统筹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终结网络乱象,需要重“典”出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据此,治理网络乱象,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
一是从党委政府层面讲。要坚持党管网络的原则,依法治网。网络空间延伸到哪里,法治就要覆盖到哪里。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为网络健康有序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也存在有的法律制度过于原则或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应进一步把握和尊重网络空间特点,增强立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为网络空间“秩序之美”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进一步丰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快解决网络执法中的管辖权、证据的获取保存等问题。
二是从互联网企业和网站层面讲。网络空间管理,互联网企业和网站是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办网站的不能一味追求点击率,开网店的要防范假冒伪劣,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为谣言扩散器,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
三是从广大网民层面讲。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使用网络的人并非虚拟。形成良好网上舆论氛围,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而是说不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不能超越了宪法法律界限。广大网民也应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做到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一起建设美丽精神家园。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让这个家园清新宜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要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着力打造清朗网络空间,推动形成持续发展的网络空间生态,让网络空间成为人类发展进步的新平台、新载体。
文/胡名声